根据国家环保部等四部委发布的国务院印发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第42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査、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环办土壤[2019]163号)以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的要求,现将莱西市高铁新城刘家庄村后片区地块公示如下:
地块名称:莱西市高铁新城刘家庄村后片区地块,地块中心位置坐标为E120.527721°,N36.814305°,总占地面积为131300.0m2(196.95亩)
地块权属:本地块2004 年前隶属刘家庄村集体用地。2004 年- 2014 年期间,地块内西北侧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青岛望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街区域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个人经营临街商铺,其余土地仍为刘家庄村集体用地。
建设地点: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烟青公路(G204)以东,学院路以南
公示内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公示时间:即日起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马宁
电话:15805459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