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修订)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建设单位组织“烟台市中正石油经营有限公司只楚路加油站项目”通过自行验收,现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项目名称:烟台市中正石油经营有限公司只楚路加油站项目建设单位:烟台市中正石油经营有限公司只楚路加油站公示期间:2019年12月30日,自公示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