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 名 称:龙口市海利化工厂 地理位置:龙口市开发区电厂东路248号 联 系 人:史幼鹏 | ||
项目名称及简介 | 生产单位:龙口市海利化工厂 单位地址:龙口市开发区电厂东路248号 项目名称:甲醛及下游产品生产装置 职工人数:现有职工28人,其中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1人 生产规模:甲醛30000吨/年、甲缩醛10000吨/年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 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 姓名 | 技术职务 | 资质证书号 |
肖燕 | 助工 | P201806C01205 | |
王玉才 | 副主任检验师 | J20160601787 | |
张原鹏 | 助工 | P201806C01201 | |
迟志超 | - | P201806C01211 | |
现场调查及采样时间 | 现场调查:2020年5月20日; 采样时间:2020年5月26日~5月28日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范杰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 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 结果 | 通过对本项目职业卫生学调查和分析,确定本次现场采样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甲醇、甲醛、硫酸、氢氧化钠、噪声、工频电场、高温、一氧化碳,检测结果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一、评价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规定,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规定,该项目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生产项目。 综上所述,企业针对其工作场所存在的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防护措施,对工作场所化学毒物、工频电场、高温、噪声等职业病危害进行了有效的控制。企业在隐患整改合格后及充分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建议的情况下,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二、建议 按照本报告书提出的建议对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