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 名 称:烟台金阜高远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烟台市招远市鑫汇路 联 系 人:王居海 | ||
项目名称及简介 | 项目名称:塑料制品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生产规模:年生产催化剂载体硅胶1000t 项目投资:总投资10170万元,职业卫生投资33.65万元。 建设内容:生产车间、公用工程、辅助用室。 劳动定员总数:69人。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 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 姓名 | 技术职务 | 资质证书号 |
刘恕波 | 助工 | P20150601377 | |
陈梦 | 助工 | J20150601352 | |
王玉才 | 副主任检验师 | J20160601787 | |
邢琪华 | 工程师 | P20150601368 | |
王玉阳 | 工程师 | P20150601374 | |
牟茂东 | 助工 | J20150601349 | |
现场调查及采样时间 | 现场调查:2017年3月7号; 采样时间:2017年3月7日~9日。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王居海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 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 结果 | 通过本项目职业卫生学调查和分析,确定本次现场采样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有毒物质(盐酸、氨、异丙醇、乙酸乙酯)、生产性粉尘(矽尘、其他粉尘)、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场)等,检测结果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一、评价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专用化学品制造业”,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综上所述,公司在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个体防护用品等方面满足国家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要求;但在总体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健康监护、辅助用室、职业病危害告知等方面仍存在一定的不足。在正常生产过程中,用人单位在充分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建议的情况下,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二、建议 按照专家及本报告书提出的建议完善职业卫生档案资料,加强在生产过程中应加强安全和职业卫生管理,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加强车间机械通风,佩戴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防止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完善现场公告栏和警示标识的设置。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