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 名 称:烟台泓洋铜业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烟台市蓬莱市刘家沟镇 联 系 人:张波 | ||
项目名称及简介 | 项目名称:建设车间、综合楼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生产规模:年产2600吨卫浴产品 项目投资: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职业卫生投资20万元,占投资比例1.33%。 建设内容:建设车间、综合楼。 劳动定员总数:99人。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 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 姓名 | 技术职务 | 资质证书号 |
刘恕波 | 助工 | P20150601377 | |
刘光达 | 助工 | J20150601354 | |
王玉阳 | 工程师 | P20150601374 | |
刘文锋 | 高级工程师 | P20150601372 | |
牟茂东 | 助工 | J20150601349 | |
现场调查及采样时间 | 现场调查:2017年1月4号; 采样时间:2017年1月4日~6日。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张波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 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 结果 | 通过本项目职业卫生学调查和分析,确定本次现场采样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有毒物质(铜烟、铜尘、镍及其化合物、硫酸、硫化氢等)、生产性粉尘(矽尘、其他粉尘)、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场)等,其中噪声超标,其他检测结果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一、评价结论 (1)该项目所在厂区一次整体规划,功能分区明确,各分区之间以绿化带隔离,噪声较大的设备安装在单层厂房内,以上措施对职业病防治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该项目厂区总体布局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等标准规范的要求。 (2)该项目选用了较先进的生产工艺,自动化程度较高;主要生产设备依工艺流程布置,产生粉尘和毒物的设备均设置了机械除尘、排风设施,产生噪声的设备均布置在单层厂房内,并采取减振、隔声措施。以上内容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等标准要求。 (3)该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化学因素(铜烟、铜尘、镍及其化合物、硫酸、硫化氢等)、生产性粉尘(矽尘、其他粉尘)、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场)等。 现场检测结果表明,热加工车间锻压机岗位、空压机及精加工车间电镀岗位噪声强度超标,企业为劳动者配备了防噪声耳塞(3M1270型:SRN25dB),能够满足防护要求;其他各岗位检测(测量)结果均满足标准要求。 (4)该项目主要的产尘点设置了旋风除尘器、脉冲袋式除尘器等通风除尘设施;产毒点设置了局部通风设施;高噪声设备相对集中,并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等控制措施。以上内容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要求。 (5)该项目生产车间内设有消防通道,厂区内道路宽阔通畅,产生化学毒物的车间设有喷淋洗眼器及急救箱等应急救援物品,用人单位建立有应急救援体系,制定有《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以上内容符合《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要求。 (6)用人单位制定有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并为劳动者发放了个人防护用品,但防尘口罩及防毒面具发放周期过长,现场部分人员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较差。 (7)建筑卫生学方面,该项目设置了照明、取暖设施,车间以自然通风为主,天窗设计满足要求。以上内容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 该项目食堂、更/存衣室、浴室、盥洗室、休息区、厕所等辅助用室的设置能够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要求。 (8)用人单位设置生产部为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有3名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制定了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按照相关制度进行了部分工作,基本符合《职业病防治法》要求,职业卫生档案内容需进一步完善。 (9)用人单位2016年7月年组织劳动者进行了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未发现职业禁忌证及疑似职业病者,但体检人数及项目不全。 二、建议 按照专家及本报告书提出的建议完善职业卫生档案资料,加强在生产过程中应加强安全和职业卫生管理,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加强车间机械通风,佩戴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防止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完善现场公告栏和警示标识的设置。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建设单位按专家组意见及修改后的《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后归档备查。 |